美國投資移民
美國EB-5投資移民新規於2019年11月21日生效
最低投資額大幅增加
美國移民及公民服務局(USCIS)於2019年7月24日發布EB-5投資移民項目重大修訂法案。新法案將於2019年11月21日生效。
這次EB-5投資移民項目重大修訂包括:
● 提高最低投資額。將最低投資額標準調漲至180萬美元,並將保持目標就業區 (TEA) 和非目標就業區之間50% 的最小投資差額,因此將目標就業區的投資額從50萬美元增加到90萬美元。未來將每五年自動調整一次,以應對通貨膨脹。
● 改革目標就業區的劃分。新修訂限制可以被視為目標就業區域的區域(TEA),用於最小投資額目的。許多項目,特別是那些在富裕城市地區的項目,將不符合TEA的資格,參與這些項目將需要180萬美元的投資。
● 2019年11月21日之前提交的申請的投資金額將保持在50萬美元。在2019年11月21日新修訂生效之前提交的所有I-526申請將根據現行規則進行審核,最低投資額為50萬美元。
美國投資移民
移民美國是很多人的夢想。假如您資產充裕,打算申請美國投資移民的話,美國就業移民類別(第五類)移民項目專案(EB-5)絕對是您的不二之選。美國就業移民類別(第五類)移民項目(EB-5)專案旨在為具備高淨資產的申請人提供一個直接途徑移居美國,並使申請人最終能夠獲得美國綠卡。
美國就業移民類別(第五類)移民項目申請條件概要
美國就業移民類別(第五類)移民項目專案(EB-5)要求申請人擁有至少100萬美元的淨資產或個人年收入達20萬美元或以上(與配偶合併收入達到30萬美元或以上亦可)。此外,申請人亦需要投資50萬美元在指定的專案上,而每項投資都必須為美國就業者創造10個全職工作機會,以藉此帶動美國高失業率地區的經濟。
美國就業移民類別(第五類)移民項目專案(EB-5)之所以廣受歡迎,全因其申請條件簡單,對申請人的年齡、教育程度、語言或商業經驗方面的條件均沒有特別限制,只要申請人的資產符合條件,並願意投資50萬美元在指定的專案上即可申請。
美國就業移民類別(第五類)移民項目申請程序及所需文件
如果您打算申請美國就業移民類別(第五類)移民項目專案(EB-5),首先您需要選擇好相關的投資項目並簽訂協議,連同申請表、資金來源證明等資料遞交給移民局作申請之用。
然而,美國移民人數是設有法定限額的。故此,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(USCIS)設立了移民排期表,並因應不同因素例如職業、出生國家等等而為申請人排列先後次序輪候移民名額。當移民排期到了,您便會收到面試通知。您需要攜帶約見信以及體檢報告前往面試,一旦面試成功,便可到美國領事館辦理移民簽證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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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此同時,環球法律中心亦會為美國就業移民類別(第五類)移民項目專案(EB-5)的申請人提供數個投資項目選擇。其中,「美國特許學校專案」是較為多人選擇的一個投資項目。「美國特許學校專案」旗下的特許學校基於其專業師資、與時並進的教學方法、以及採用小班教學上課而深受美國家長歡迎,是美國投資移民申請家庭為子女首選的入學途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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